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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势翔索赔案(诉讼征集中)
发表时间:2018-01-05     阅读次数:     字体:【

2018年1月3日,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表示,其代理的首位投资者赵先生诉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下称“粤财信托”)、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创势翔信托纠纷一案已经正式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并获得法院受理立案。

现继续征集相关购买相关创势翔信托计划的投资者参与索赔。

索赔缘由

资料显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8日期间,创势翔通过其旗下的16个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分别买入欣泰电气股票共计8591050股,占欣泰电气总股份的5.008%。

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20日期间,创势翔又通过其旗下的25个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分别买入欣泰电气股票共计8564728股,占欣泰电气总股份的5%。

不过,在创势翔对欣泰电气进行举牌之前,欣泰电气就已经爆出上市财务造假。

2015年7月份,欣泰电气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随后,欣泰电气即开展财务自查工作。

2015年11月27日,欣泰电气发布《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了欣泰电气2011-2014年存在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并于下一会计期初转出资金、转回应收账款情况,导致公司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不准确,以致2011年度至2014年度,需分别调整增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2亿元、1.18亿元、1.84亿元和0.73亿元,且受追溯调整影响,2011年度至2013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调减568.86万元、617.69万元、1054.04万元,2014年度调增净利润255.14万元。

刘华浩律师表示,欣泰电气是在2011年底申请IPO,并于2014年年初批准上市的,创势翔在明知欣泰电气上市前财务存在造假的情况下,仍大举买入欣泰电气股票,存在重大过错,应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刘华浩律师介绍,本次起诉的投资者仅涉及创势翔举牌欣泰电气时的其中一只信托计划,实际上,创势翔旗下所有举牌欣泰电气的信托计划均因创势翔的够爱欣泰电气的行为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失,相关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亦可起诉要求创势翔及相关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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