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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索赔案(一审已经立案)
发表时间:2018-01-12     阅读次数:     字体:【

201813日,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诉超华科技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已经正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索赔资料,并获得法院的受理,这标志着超华科技索赔案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据刘华浩律师介绍,本次要求索赔的股民就是超华科技住所地当地的股民,索赔金额高达47万元。起诉的投资者正式基于对当地上市公司的信任,才购买了超华科技的股票并一直持有,没想到超华科技利润造假,损失惨重。

据了解,目前尚有不少受损股民正在准备起诉材料,要求超华科技赔偿投资损失。

索赔依据:

20171216日,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12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该公告显示,2014年期间,超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惠州合正)向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之达)销售覆铜板边料。惠州合正虚假确认了对鑫之达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超华科技2014年度利润总额、合并净利润虚增2770505.13元。虚增利润总额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28.01%,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合并净利润的23.7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2015429日至201794日期间购买超华科技,且在201794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超华科技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咨询方式: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帮助佛山照明、海润光伏、美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民打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并且代理股民正陆续或已经获得赔款

今年刘华浩律师代理的大智慧、安硕信息、上海绿新索赔案均已经获赔一审胜诉判决。

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征集超华科技受损股民参与维权索赔

重大提示:

本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此前刘华浩律师代理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勤上光电虚假陈述陈述索赔案件,均已经胜诉并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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