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晚间,康美药业(600518)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80199 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如康美药业因上述信批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康美药业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索赔条件:
依据目前公开信息,刘华浩律师认为在2018年12月29日前买入且在2018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康美药业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具体索赔条件可能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而有所调整。
敬请符合条件的股民抓住良机,尽早与刘华浩律师团队取得联系!
咨询方式:
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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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室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