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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索赔案(已获法院受理立案)
发表时间:2017-12-28     阅读次数:     字体:【

2017年6月6日,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代理的首批股民诉方正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已经正式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索赔资料,并获得法院受理立案。

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继续征集方正证券受损股民追回因方正证券虚假陈述而造成的投资损失。

索赔条件:凡在2015715日前买入方正证券,且在2015715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在2015715日之后卖出方正证券股票的,存在亏损的股民均有望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方正证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咨询方式: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

索赔事由:

2017510日,方正证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方正证券未按规定披露方正集团与利德科技、西藏昭融、 西藏容大的关联关系 。证监会决定对方正集团、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罚款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载明身份证号,并加盖证券公司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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