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8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瑞德”)发布公告称,2020年7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奥瑞德存在如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1、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奥瑞德公开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当期利润总额3,621.01万元、3,621.01万元、15,626.73万元、1,816.97万元、1,816.97万元、3,275.78万元、10,058.50万元、3,308.60万元、9,495.27万元、14,218.93万元。
2、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
3、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4、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5、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初步判断,凡在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奥瑞德股票,且在2018年6月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奥瑞德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具体获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资料显示,2016年8月期间,奥瑞德的股价在19元左右,但至奥瑞德因信批违规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奥瑞德股价已经跌至5元左右。股价跌幅高达73%。而且截至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奥瑞德的股价已经跌至1.46元。
刘华浩律师表示,奥瑞德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众多,对股价影响巨大,购买奥瑞德相关投资者损失惨重,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与专业律师联系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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