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帮助佛山照明、海润光伏、美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民打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并且代理股民正陆续或已经获得赔款。
近期刘华浩律师代理的大智慧、安硕信息、上海绿新等索赔案,部分案件均已经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征集中毅达受损股民参与维权索赔。
有望索赔的条件:凡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8年1月5日期间买入中毅达股票,且在2018年1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望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中毅达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咨询方式: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
索赔依据:
2018年1月5日收盘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虚增收入和利润,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编号为沪证监处罚字[2017]8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显示,2015年7月至9月,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三季报涉嫌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涉嫌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如中毅达因上述信批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则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中毅达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载明身份证号,并加盖证券公司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