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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文化索赔案(材料已经就绪)
发表时间:2017-12-28     阅读次数:     字体:【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帮助佛山照明、海润光伏、美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民打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并且代理股民正陆续或已经获得赔款。

近期,刘华浩律师代理的上海绿新、大智慧、安硕信息索赔案件部分案件已经获得一审胜诉判决,部分案件起诉材料已经就绪,等行政处罚决定书下来,第一时间向法院递交索赔资料。

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征集万家文化受损股民参与维权索赔

有望索赔的条件:凡在2017112日至2017228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股票,且在20172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望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万家文化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咨询方式: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

索赔依据:

2017228日,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文化”)于20172 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7044号),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当天,受该立案调查的影响,万家文化的股价开市即跌停,期间虽有反复,但直至收盘,仍难改跌停的命运。

2017 11 10 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原“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23 号)。

根据该《事先告知书》显示:由黄有龙、赵薇夫妇实际控制的龙薇传媒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112日、20172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证监会拟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对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如万家文化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则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万家文化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载明身份证号,并加盖证券公司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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