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帮助佛山照明、海润光伏、美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民打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并且代理股民正陆续或已经获得赔款。
近期,刘华浩律师代理的上海绿新、大智慧、安硕信息索赔案件部分案件已经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征集佳电股份受损股民参与维权索赔,目前部分案件索赔材料已经准备就绪,准备安排到法院进行索赔立案。
有望索赔的条件:如st佳电因利润造假行为收到证监会的正式行政处罚,则凡在20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8日期间购买st佳电,且在2017年4月8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望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st佳电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咨询方式: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
索赔依据:
2017年12月9日,st佳电(原佳电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显示,证监会对佳电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审理终结。st佳电因2013、2014、2015年度利润造假,证监会依法对st佳电作出60万元的顶格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佳电股份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载明身份证号,并加盖证券公司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