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界关注的投资者诉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索赔案件,在经历了长达一年多时间的漫长诉讼过程后,终于迎来了艰难的胜利。
代理该案索赔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表示,其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了一份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二审终审胜诉《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皖民终918号),其代理的投资者方某的部分诉讼请求获得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
该份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方某要求惠而浦赔偿的投资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227586.8元,经安徽省高院核算,方某实际投资损失为936269.95元。安徽省高院考虑到证券市场本身存在较大风险,且结合本案虚假陈述行为时间段大盘、行业板块指数等波动情况,酌定扣除了本案系统风险和其他风险因素的比例为70%,最终方某实际获赔金额为280880.99元。
刘华浩律师表示,虽然方某的获赔比例不高,但本案胜诉意义重大。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一审法院管辖法院为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前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系列案件均未获得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同时也未获得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本次惠而浦案件胜诉,可以说是投资者在安徽省进行证券维权的破冰之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