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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巷索赔维权征集
发表时间:2018-01-18     阅读次数:     字体:【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帮助佛山照明、海润光伏、美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民打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并且代理股民正陆续或已经获得赔款。

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征集三房巷受损股民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条件:凡在2015331日至201739日期间购买三房巷股票,且在20173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三房巷股票,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三房巷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咨询方式: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

事实及依据:

2018 117日收盘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房巷”)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18]3号)。

根据该《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2014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3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37800万元,当年全部归还。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8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63500万元,当年全部归还。2014年度至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三房巷股份故意隐瞒,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三房巷股份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拟决定对三房巷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及目前投资者证券索赔实践如三房巷因上述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则凡在2015331日至201739日期间购买三房巷股票,且在20173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三房巷股票,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三房巷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载明身份证号,并加盖证券公司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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