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2年1月7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2001 号)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团队刘华浩律师认为,本次立案调查给了相关受损投资者带来了索赔机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如宏达新材最终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正式处罚,符合相关条件的受损投资者,有望可以提起索赔诉讼,要求宏达新材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初步判断,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22年1月10日之前购买宏达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具体索赔条件会根据证监会本次立案调查的调查结果进行调整,最终以相关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