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南风股份发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根据该公告显示,因南风股份原董事长、总经理杨子善先生的个人债务存在冒用公司名义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牵扯15宗诉讼/仲裁案件,涉及债务本金金额约3.66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共11宗案件判决已生效,其中7宗案件涉及公司/子公司赔付,涉及公司及子公司赔付案件的赔付金额超过人民币一亿元。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表示,至此,南风股份涉嫌违规担保的违法行为已经坐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初步判断,凡在2018年5月18日之前购买南风股份股票,且存在损失的股民投资者,均有望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南风股份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具体获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与我们联系,进行索赔登记。
根据资料显示,2018年6月28日,南风股份又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杨子善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沪调查通字2018-2-026号、沪调查通字2018-2-027号),截止目前,南风股份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或相关进展文件。
咨询方式: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同微信号)
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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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帮助佛山照明、海润光伏、美达股份、大智慧、方正证券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民打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并且代理股民正陆续或已经获得赔款。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载明身份证号,并加盖证券公司的章)。